儲蓄險可以改要保人嗎?自2020年11月起須繳稅證明

儲蓄險可以改要保人嗎?自2020年11月起須繳稅證明

儲蓄險可以改要保人嗎?相信有不少保戶都有過這樣的疑問。自2020年11月起,國稅局針對儲蓄險變更要保人祭出新規定,需要提供稽徵機關核發的贈與稅或遺產稅證明書,才能順利辦理。

這篇文章的實用建議如下(更多細節請繼續往下閱讀)

  1. 請於2020年11月起變更儲蓄險要保人前,準備稽徵機關核發的贈與稅或遺產稅證明書
  2. 考量儲蓄險特性,務必謹慎評估轉移要保權,充分了解稅務規定與贈與稅負擔。
  3. 更換儲蓄險要保人時,注意流程變更,避免因資料不齊全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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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蓄險變更要保人須繳稅證明

根據財政部於2020年11月公布的規定,自該日起,若要變更儲蓄險之要保人,必須提供稽徵機關核發的贈與稅或遺產稅證明書。此規定旨在防堵民眾透過變更要保人方式,規避贈與稅或遺產稅。若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則變更要保人申請將無法辦理。

因此,如果您有儲蓄險且有更換要保人需求,務必注意此項規定。建議您及早準備相關證明文件,並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以避免因證件不齊全而延誤辦理時程。

儲蓄險轉移要保權須知

自 2020 年 11 月起,儲蓄險更換要保人須符合以下規定:

  • 要保人與新要保人必須為三親等以內的親屬或配偶。
  • 須提出稽徵機關核發的贈與稅或遺產稅證明書。
  • 贈與或繼承之金額必須與保單價值準備金相符。

以上規定保障要保人與新要保人的權益,避免轉移要保權成為節稅工具。同時,也避免保單因贈與或繼承而產生爭議,確保保單權益的合法性。若民眾有儲蓄險更換要保人的需求,務必符合上述規定,並依法辦理相關手續,以免因觸法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儲蓄險可以改要保人嗎?自2020年11月起須繳稅證明

儲蓄險可以改要保人嗎?.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儲蓄險更換要保人流程變更

自2020年11月起,為堵絕逃漏稅情事,儲蓄險更換要保人於辦理時,必須檢附稽徵機關核發之贈與稅或遺產稅證明書。此一變更主要是針對單筆保費達新台幣200萬元以上、保單約定滿期保險金或解約金總數大於保費總額三倍以上之儲蓄險保單。

簡而言之,符合上述條件之儲蓄險,在變更要保人時,會被視為贈與行為或遺產繼承,因此需依法繳納贈與稅遺產稅。若無法提供證明文件,保險公司將無法辦理要保人變更作業,民眾需多加留意。

  • 贈與稅:若儲蓄險保單於要保人變更時,尚未屆滿保單契約期間,且受贈人非配偶、直系親屬、兄弟姐妹之間,則視為贈與行為,應依規定繳納贈與稅。
  • 遺產稅:若保戶身故,則儲蓄險保單將併入遺產中課徵遺產稅,受領要保權人須依法繳納遺產稅。

此外,儲蓄險更換要保人的流程也略有變動。除了準備稽徵機關的贈與稅或遺產稅證明書,以下為變更要保人時所需準備的相關文件:

  • 要保人及受贈人(或繼承人)雙方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
  • 保險契約書
  • 要保人及受贈人(或繼承人)戶口名簿正本
  • 受贈人(或繼承人)同意書
  • 印鑑證明(含要保人及受贈人(或繼承人)印章)

受贈人(或繼承人)同意書應記載受贈人(或繼承人)同意變更要保人,並負擔相關稅費,並由受贈人(或繼承人)簽名蓋章。民眾可至保險公司官網或營業據點索取同意書範本。

儲蓄險更換要保人流程變更
儲蓄險更換要保人相關事項
注意事項 自2020年11月起,單筆保費達新台幣200萬元以上、約定滿期保險金或解約金大於保費總額三倍以上之儲蓄險保單,更換要保人時視為贈與行為或遺產繼承,需依法繳納贈與稅或遺產稅。
課徵稅費
  • 贈與稅:要保人變更時,保單未滿期且受贈人非特定親屬關係,視為贈與行為,應繳納贈與稅。
  • 遺產稅:保戶身故時,儲蓄險保單併入遺產中課徵遺產稅,受領要保權人須繳納遺產稅。
所需文件
  • 稽徵機關核發之贈與稅或遺產稅證明書
  • 要保人及受贈人(或繼承人)雙方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
  • 保險契約書
  • 要保人及受贈人(或繼承人)戶口名簿正本
  • 受贈人(或繼承人)同意書
  • 印鑑證明(含要保人及受贈人(或繼承人)印章)

受贈人(或繼承人)同意書可至保險公司官網或營業據點索取範本。

儲蓄險要保人可否變更?

立法院於 2020 年通過修法,自 2020 年 11 月 12 日起,儲蓄險要保人得變更,但須符合以下要件:

  • 要保人須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且與被保險人具有直系血親或配偶關係。
  • 需檢附稽徵機關核發之贈與稅或遺產稅證明文件,證明要保人已繳納相關稅款。
  • 儲蓄險契約中沒有約定不得變更要保人。

此修法旨在加強贈與稅及遺產稅之查核,避免利用儲蓄險作為規避稅負之手段。因此,民眾若有儲蓄險變更要保人之需求,務必留意上述規定,並配合準備相關證明文件,以順利完成變更手續。

儲蓄險贈與變更要保人須繳稅

自 2020 年 11 月起,贈與變更儲蓄險要保人的處理方式有所變更。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7 條規定,儲蓄險保單規範中「要保人」身分變更,視同為「贈與」行為,受贈方需依規定申報並繳納遺產及贈與稅。此規定適用於所有在 2020 年 11 月 11 日(含)之後變更要保人的儲蓄險保單。值得注意的是,若贈與金額超過新台幣 220 萬元,受贈方須申報並繳納遺產及贈與稅。此外,若要保人與受贈人之間有直系血親、姻親關係,贈與金額超過新台幣 220 萬元的部分,受贈人無須繳納遺產或贈與稅。

為了辦理儲蓄險要保人變更,贈與方必須提供稽徵機關核發的「遺產稅證明」或「贈與稅證明」,才能向保險公司辦理要保人變更手續。其中,若要保人是因死亡而變更,則贈與方需提供「遺產稅證明」;若要保人是因贈與而變更,則贈與方需提供「贈與稅證明」。同時,受贈方也必須於收到儲蓄險要保人變更通知後,依規定申報並繳納遺產或贈與稅。若未依規定申報或繳納稅款,恐將面臨罰鍰或補稅的後果。

可以參考 儲蓄險可以改要保人嗎?

儲蓄險可以改要保人嗎?結論

綜上所述,儲蓄險於2020年11月後變更要保人須提供贈與稅或遺產稅證明,以避免贈與稅漏失。考量儲蓄險特性,建議轉移要保權時務必謹慎評估,充分了解稅務規定與贈與稅負擔。同時,民眾更換儲蓄險要保人時應注意流程變更,避免因資料不齊全造成不便。

此外,儲蓄險要保人更換受到一定限制,並非所有情況皆可任意變更。因此,在進行要保人變更前,建議先諮詢保險顧問或專業人士,瞭解自身需求與稅務考量,以確保權益得到保障。

儲蓄險可以改要保人嗎? 常見問題快速FAQ

Q1:儲蓄險變更要保人需要繳納什麼稅金?

自 2020 年 11 月起,儲蓄險變更要保人需依照贈與稅或遺產稅法規課稅,並提供稽徵機關核發的贈與稅或遺產稅證明書才能辦理。

Q2:哪些情況下變更要保人不需繳稅?

若符合以下情況之一,變更要保人時無需繳納稅金:

  • 要保人死亡,受益人繼承保單。
  • 被保險人與要保人為配偶,婚後因離婚變更要保人。
  • 被保險人與要保人為三親等以內直系親屬(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且有正當理由,例如:贈與、繼承、債務清償等。

Q3:變更要保人的流程有哪些步驟?

儲蓄險變更要保人流程如下:

  1. 準備相關文件(如身份證件、儲蓄險保單、贈與稅或遺產稅證明書等)
  2. 向保險公司提出要保人變更申請
  3. 保險公司審核相關文件
  4. 符合規定後,完成要保人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