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責任有哪些?在營造工作中,勞工的安全與健康至關重要。民法明文規定,雇主對於建築物或工作物的設置保管負有責任,若因保管缺失導致勞工在職災中遭受損害,雇主須負擔賠償責任。因此,雇主確保工作環境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義務。
這篇文章的實用建議如下(更多細節請繼續往下閱讀)
- 定期檢查和維護建築物和工作物,預防潛在危害。
- 確保工作環境結構安全、電氣設備正常運作、通風良好,無任何潛在危害。
- 提供適當的個人防護設備,預防職災的發生。
雇主責任延伸至建築物保管
雇主對建築物或工作物的設置保管負有法定義務,確保其處於安全且適當的狀態,以保障勞工在工作環境中的人身安全。此義務源自於民法,明確規定雇主應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建築物或工作物產生任何危險或缺陷,避免對勞工造成損害。
雇主的建築物保管責任涵蓋所有工作場所的建物、附屬設施、設備和器材。雇主必須定期檢查和維護建築物,以確保其結構安全、電氣設備正常運作、通風良好,以及無任何潛在危害。例如,雇主應定期檢查屋頂是否有漏水、牆壁是否有裂縫、樓梯是否有損壞,並採取適當措施修復或預防可能的危險。
雇主對建築物保管的責任適用於所有勞工,包括正式雇員、臨時工、派遣勞工和實習生。雇主必須確保這些勞工在工作場所中受到適當的保護,免於建築物或工作物的缺失造成的傷害。
職災賠償項目:身故與受傷補償內容
當勞工不幸發生職災身故或受傷時,雇主依法負有賠償責任,賠償項目因勞工身故或受傷而有所不同,以下針對身故與受傷的賠償內容說明:
身故
- 醫療費:勞工因職災就醫所產生的合理必要醫療費用。
- 殯葬費:勞工身故後必要且符合當地風俗的殯葬費用。
- 第三人法定扶養費用:勞工身故後,其法定扶養人因喪失扶養而蒙受損害的費用。
- 精神賠償:撫慰勞工家屬喪失親人之精神痛苦。
受傷
- 減損的勞動能力賠償:勞工因職災受傷致勞動力減損所喪失的收入。
- 增加生活需要的費用:勞工因職災受傷致生活所需增加的費用,如看護費、輔具費等。
- 精神賠償:撫慰勞工受傷所承受之精神痛苦。
雇主責任有哪些?.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雇主建築物設置與保管義務
依據民法規定,雇主負有維護建築物或工作物適當保管之義務,以確保勞工於執行職務時的安全。此義務涵蓋建築物或工作物的設計、建造、保養及維修等方面。雇主應定期檢視建築物或工作物的狀態,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例如:加裝欄杆、防滑地墊或安全警示標誌,以預防潛在的風險。
倘若雇主未善盡建築物或工作物保管義務,導致勞工發生職災,雇主將負起賠償責任。常見的保管缺失情形包括:建物結構不穩固、環境照明不足、通道狹窄或有障礙物、電線外露或電器設備故障等。雇主有義務及時排除這些缺失,以確保勞工工作環境的安全性。
雇主應建立完善的建築物或工作物管理制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維護,以防範意外事故發生。此外,雇主應對勞工進行適當的安全教育訓練,教導勞工如何辨識和應對工作場所的潛在危害,以共同維護安全的工作環境。
義務範圍 | 具體事項 | 常見缺失情形 |
---|---|---|
設計 | 確保建築物的結構穩定和安全 | 建物結構不穩固 |
建造 | 按照規範和標準施工 | 環境照明不足 |
保養 | 定期檢查和維護建築物 | 通道狹窄或有障礙物 |
維修 | 及時修復或更換損壞的設施 | 電線外露或電器設備故障 |
安全措施 | 加裝欄杆、防滑地墊或警示標誌 | 未提供適當的安全設施 |
雇主建築物保管責任與職災賠償
民法規定,雇主對於建築物或工作物的設置或保管如有缺失,致使勞工在其工作中遭受損害,雇主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換言之,雇主對於提供給勞工工作的場所,有設置、維護、檢查等安全義務。若因雇主未善盡此義務,導致勞工發生職災,雇主即應承擔賠償責任。
雇主的建築物保管責任,不僅限於勞工在工作時間內發生事故,也包含了其他因建築物或工作物設置保管缺失而致勞工受傷或死亡的情形。例如,勞工在非工作時間於公司建築物內發生事故,或勞工在建築物外因建築物倒塌而受傷等,雇主均有可能負起賠償責任。
雇主對於建築物或工作物應負之保管責任,並不因勞工自己有過失而免除。然而,若勞工故意或重大過失致生損害,雇主得請求減少其賠償責任。
若勞工因雇主建築物設置或保管缺失而發生職災,可依據勞工保險條例領取職災給付。同時,勞工仍可依民法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傷病補償、精神撫慰金等項目。雇主應善盡建築物或工作物的設置及保管義務,確保勞工工作環境安全,避免職災發生。
雇主建築物保管責任與職災案例
實務上,因建築物或工作物設置保管缺失而導致職災的案例層出不窮。例如:某工地因鷹架設置不當,導致工人從高處墜落受傷,傷者後來向雇主請求賠償,法院經審理後判定雇主應負擔醫療費、精神賠償等職災補償責任。
另有一例,某公司廠房因屋頂漏水未及時維修,導致員工在廠房內工作時遭漏水的天花板砸傷,員工遂向雇主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法院認定雇主未盡建築物適當管理之責,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些案例顯示,雇主對於建築物或工作物的設置與保管負有重要的義務,一旦因保管缺失導致勞工職災,雇主須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因此,雇主應定期檢視建築物或工作物的安全狀況,及時進行必要的維修保養,以避免發生職災事故,保障勞工的安全與權益。
雇主責任有哪些?結論
綜上所述,雇主對建築物或工作物的設置與保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以保障勞工的人身安全與健康。一旦發生職災,雇主須依法負起賠償責任,包括醫療費、殯葬費、精神賠償等。因此,雇主應積極落實建築物保管義務,定期檢查和維護工作場所的安全性,並提供適當的個人防護設備,以預防職災的發生。唯有落實雇主責任,才能保障勞工的權益與安全,創造一個安全健康的職場環境。
雇主責任有哪些? 常見問題快速 FAQ
Q1:雇主對建築物或工作物的設置保管有哪些責任?
雇主負有確保建築物或工作物設置和保管完備,避免造成勞工損害的責任。
Q2:若因雇主建築物保管缺失造成職災,雇主應負擔哪些職災賠償責任?
雇主應負擔職災賠償責任,包括醫療費、殯葬費、第三人法定扶養費用、精神賠償(死亡);減損的勞動能力賠償、增加生活需要的費用、精神賠償(受傷)。
Q3:發生職災時,勞工如何主張雇主建築物保管責任?
勞工可透過向勞動部申請職災認定,或提起民事訴訟主張雇主建築物保管責任,要求賠償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