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未滿15歲的孩子投保壽險,您是否擔心「15歲以下投保限額」的限制?根據現行法規,15歲以下兒童投保壽險的最高限額為69萬元,僅能保障喪葬費用。這是因為法律考量到未成年人投保可能產生的利益衝突,因此設定了較低的投保上限。想要為孩子提供更完善的保障,建議您除了壽險之外,也可以規劃醫療險、意外險等,為孩子的健康和安全建立堅實的保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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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孩子打造完善的保障體系,您不可不知的投保限制
孩子是父母心中最珍貴的寶貝,每個父母都希望孩子能夠健康快樂地成長,因此,為孩子投保一份完善的保險,成為許多家長心中的首要任務。然而,在規劃兒童保險時,您是否了解相關的投保限制?尤其對於未滿15歲的兒童,法律規定了壽險的投保限額,這點您不可不知!
根據現行《保險法》第107條規定,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投保壽險保障僅給付「喪葬費用」,且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的一半。目前(2024年)喪葬費扣除額為138萬元,因此15歲以下兒童投保壽險的最高限額為69萬元。
這個限制的用意在於避免未成年人因保險而獲得不當利益,同時也避免投保人利用保險進行不當行為。例如,若未成年人投保高額壽險,可能引發投保人刻意製造意外事件以獲取保險金的風險。因此,法律制定了此項限制,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並維持保險市場的健全運作。
然而,這並不代表15歲以下兒童的保障不足。雖然壽險保額有限,但您可以透過其他方式來補足保障,例如提高意外險、醫療險等保額,或規劃其他保障,例如重大疾病險、失能險等,以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下一章節將深入探討如何為15歲以下兒童規劃完善的保險方案,讓您安心無虞!
新法生效!保障兒童意外死亡經濟損失
2018年普悠瑪列車事故,造成許多家庭破碎,其中更令人心碎的是幼童的無辜喪生。為了保障兒童意外死亡家屬的經濟損失,立法院三讀通過新版《保險法》107條修正案,新增「喪葬費用」限額給付,適用於15歲以下兒童意外死亡,金額為61.5萬元,俗稱「普悠瑪條款」。此條款於2019年6月10日公布,並於6月12日正式生效,讓家長們在面對突如其來的悲劇時,能獲得一定的經濟支持,減輕沉重的經濟負擔。
新法生效後,保險業者必須依法提供此項保障,並清楚告知客戶相關條款內容。家長們在投保時,也應仔細閱讀保險條款,了解此項保障的內容,並選擇包含此項保障的保險方案。以下列出一些關鍵重點,讓您更了解「普悠瑪條款」的內容:
- 適用對象:15歲以下兒童意外死亡。
- 給付金額:限額給付61.5萬元。
- 給付項目:喪葬費用。
- 生效日期:2019年6月12日。
- 適用範圍:所有保險業者。
「普悠瑪條款」的實施,展現了政府對兒童意外死亡家屬的關心,也提醒家長們,為孩子投保意外險的重要性。除了「喪葬費用」之外,家長們還可以考慮投保其他保障,例如:醫療費用、住院津貼、失能扶助等,以全面保障孩子的安全,讓孩子能無憂無慮地成長。
15歲以下投保限額.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釐清迷思:68.5萬元保額並非唯一標準
許多家長在了解到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調升至137萬元後,便將68.5萬元的保額視為兒童保險的唯一標準。然而,這個觀念需要更深入的理解。事實上,68.5萬元的保額僅是針對遺產稅的扣除額,並非所有情況都需要購買這麼高的保額。兒童保險的規劃應根據家庭的實際狀況,包含財務狀況、風險承受能力、兒童的年齡、生活環境和未來發展規劃等因素來考量。
舉例來說,如果家庭財務狀況良好,且沒有其他重大債務,則可能不需要購買高額的兒童保險。反之,如果家庭經濟狀況較為拮据,或有其他債務需要償還,則可能需要考慮購買較高的保額,以確保在不幸事件發生時,能支付相關費用,減輕家人的負擔。此外,兒童的年齡也是重要考量因素。年幼的兒童,由於生活自理能力較低,且需要更多的照顧,因此可能需要更高的保額。而年長的兒童,由於生活自理能力較高,且需要照顧的程度較低,因此可能不需要購買這麼高的保額。
除了身故保障之外,兒童保險的規劃也應考慮意外醫療、殘廢、失能等保障。意外醫療保障可以支付意外事故發生後的醫療費用,減輕家人的經濟負擔。殘廢和失能保障則可以提供生活費和醫療費用,讓兒童在意外事故發生後,仍然能夠獲得基本的保障。因此,選擇兒童保險時,應仔細了解各項保障內容,並根據家庭的實際需求,選擇適合的保障方案。
總而言之,68.5萬元的保額僅是遺產稅的扣除額,並非兒童保險的唯一標準。家長應根據自身情況,選擇適合的保額和保障方案,以確保兒童在意外事故發生時得到充分的保障。
| 考量因素 | 說明 |
|---|---|
| 遺產稅扣除額 | 68.5萬元僅是針對遺產稅的扣除額,並非所有情況都需要購買這麼高的保額。 |
| 家庭財務狀況 | 財務狀況良好,無重大債務,可考慮較低保額;經濟狀況拮据,有債務,則需考慮較高保額。 |
| 兒童年齡 | 年幼兒童需要更多照顧,可能需要更高保額;年長兒童自理能力較高,保額可相對較低。 |
| 保障內容 | 除了身故保障,還應考慮意外醫療、殘廢、失能等保障。 |
| 結論 | 68.5萬元保額僅是遺產稅的扣除額,家長應根據自身情況選擇適合的保額和保障方案。 |
保險公司主動通知加保的義務
針對2020年6月12日之後,未滿15歲意外身故的被保險人,若保額未滿61.5萬元,保險公司應主動通知其家屬,提供具有喪葬費用的保單供其選擇加保。這項法規的實施,主要是為了保障兒童的權益,避免家屬在孩子意外身故後,因保額不足而無法獲得足夠的理賠金,導致經濟上的困擾。然而,目前尚無相關統計數據,保險公司需要自行清查並透過通報系統進行調查,才能掌握符合條件的被保險人名單。
保險公司應積極主動地履行這項通知義務,並提供家屬清楚且完整的資訊,讓他們了解加保的必要性以及相關方案。同時,保險公司也應確保加保流程的簡便性,讓家屬能夠輕鬆地完成加保手續,避免因流程繁瑣而延誤加保時機。
對於家長而言,了解這項法規的內容,並積極與保險公司聯繫,確認孩子的保險規劃是否符合規定,是十分重要的。若發現孩子的保額不足,應主動向保險公司提出加保申請,以確保孩子獲得充足的保障。
此外,家長也應定期檢視孩子的保險規劃,適時調整保額和保障內容,以符合孩子的成長需求。例如,隨著孩子的年齡增長,其活動範圍和活動量也會增加,意外風險也隨之提高,因此需要適時增加意外險的保額,以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我國保險法之規範歷經多次變革
我國保險法之規範歷經多次變革,於民國18年訂定之初,係採全面禁止以未滿12歲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投保人壽保險及傷害保險。當時社會對於未成年人投保的風險認知較低,且缺乏完善的保障機制,因此全面禁止以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投保人壽保險及傷害保險,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道德風險。然而,隨著時代的進步和社會的發展,人們對於未成年人保障的需求日益增加,保險法也隨之修正。民國52年,保險法修正為僅禁止投保人壽保險,而允許投保傷害保險。此修正反映了當時社會對於未成年人投保人壽保險的風險認知仍存疑慮,而對於傷害保險則相對較為接受。民國86年,保險法再次修正,取消了對未成年人投保人壽保險的限制,開放所有未成年人皆可投保人壽保險。此修正反映了社會對於未成年人保障的需求日益增加,且保險業也發展出更完善的保障機制,以降低投保風險。然而,隨著社會對於未成年人投保的風險認知更加深入,以及為了避免不肖業者利用未成年人投保漏洞,民國90年修正之保險法第107條,則限制以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所投保之保險項目,僅限於傷害保險、醫療保險、意外險、疾病險及其他與人身安全相關之保險。此修正反映了社會對於未成年人投保的風險認知更加深入,以及為了避免不肖業者利用未成年人投保漏洞,而制定了更完善的法律規範。
15歲以下投保限額結論
15歲以下投保限額的限制,反映了社會對未成年人保障的重視,也提醒家長在規劃兒童保險時,應採取更全面的策略,不應僅局限於壽險,更應考量其他保障,例如醫療險、意外險、重大疾病險等,以建立更完善的保障體系。 了解「15歲以下投保限額」的規定,並根據孩子的實際需求和家庭情況,制定合理的保險規劃,才能真正為孩子打造無憂無慮的成長環境。
作為經驗豐富的保險規劃師,我願意提供更深入的諮詢,協助您制定適合孩子的保險方案,讓您安心無虞。 請隨時與我聯繫,讓我幫助您為孩子打造更完善的保障體系。
15歲以下投保限額 常見問題快速FAQ
1. 為何15歲以下投保壽險有金額限制?
根據現行《保險法》第107條規定,未滿15歲的未成年人投保壽險時,保障僅限於「喪葬費用」,且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規定的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的一半。主要是為了避免未成年人因保險而獲得不當利益,同時也避免投保人利用保險進行不當行為。
2. 15歲以下兒童能投保哪些保險?
除了壽險之外,15歲以下兒童可以投保其他保障,例如醫療險、意外險、重大疾病險等。這些保險能提供更全面的保障,例如支付醫療費用、意外事故的賠償金、或重大疾病的治療費用等。
3. 如果孩子已經投保壽險,保額不夠怎麼辦?
建議您可以諮詢保險專業人士,了解現行法律規定,並根據孩子的實際需求和家庭的經濟狀況,適時調整保險規劃。例如,您可以考慮提高意外險、醫療險等保額,或規劃其他保障,以提供更全面的保障。